犬只伤人、饲养烈性犬可被拘留

在许多城市的小区中, 曾发生多起因饲养犬只 未牵绳、未佩戴嘴套, 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。2024年12月,西安一4岁男童在玩耍时,被两只恶犬袭击致昏迷,面部毁容......2024年5月,河南一名3岁男童被狗咬伤,18天后不幸离世......
此前,此类事件多依靠民法典 追究民事侵权责任, 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 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, 违法成本较低。
6月27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 新修订的《 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 宠物伤人可直接治安处罚。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出售、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,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,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。
物业提醒:
法律是底线 文明是高度 请各位养犬人士 自觉成为 依法、文明养犬的践行者
✅ 守法规:严格遵守规定,不违规饲养禁养烈性犬。主动为爱宠办理登记证件、定期接种疫苗。
✅ 牵牢“安全绳”:外出必牵绳! 特别是在小区公共区域、电梯、儿童游乐场附近。大型犬或易兴奋犬只,建议佩戴嘴套,双保险更安心。
✅ 清便便,护环境:随身携带清理工具,及时妥善处理宠物粪便,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整洁。
✅ 管行为,免扰邻:及时制止犬只吠叫扰民,避免爱宠扑人、追人,绝不放任宠物恐吓他人(尤其是老人、小孩)。
✅ 避人群,控风险:在人员密集区域或高峰时段,尽量避开或缩短停留时间,保持安全距离。